美学与审美(二十一)我们身体的内模仿
总结一下前文已经说了美基于心理距离和美呈现为直觉形象,以及知觉的三种方式。
美基于心理距离。
心理距离是客观事物成为审美之物的初始条件,也是我们成为审美之人的初始条件。
美呈现为直觉形象。
直觉完成了审美之人和审美之物之间的转换和融合,达成了审美之人与物的统一性,形成直觉形象。
接下来我们说说,审美之人和审美之物达到合一境界的结果。那就是美表现为内模仿和移情。
今天先说内模仿。
客观形象在我们的知觉中按照我们的分离、分类、完美三方式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对客观形象的“不客观”,恰好是我们知觉活动的“客观”。这就是在审美之境里人与物相互作用,走向统一的基础。
白话一点说:就是审美的客观事物会迎合审美之人的知觉来呈现,也就是说审美之人的知觉会选择性看见自己愿意或者自己能看到的东西。通过这样的方式,达到审美之人和审美之物的匹配。而这种选择性,是通过主体的知识结构审美修养决定的,主体的深度有多深,就能看多深。
我们经常看到这类的图片,有的人会看到两个人的侧面,有的人会看到一个杯子的侧面,有的人会什么都看不到。这就是我们被自己知识结构审美修养所支配的知觉的选择性。
审美的客观事物会迎合审美之人的知觉呈现。这种迎合也许看不见,但是可以感觉到,比如同样的下小雨,你心情好,会觉得小雨淅淅沥沥,真好,经过雨的洗礼,空气都好了。如果你心情不好,你会觉得这雨真是忧伤,越下越忧伤,每一滴雨都忧伤。
比如舞台上正在表演舞蹈,舞者的目光与观众的目光接触之前和接触之后,舞者的舞蹈会发生变化,舞者会因为观众的目光对视,而瞬间发生心理活动,对自己的下一步舞姿做出修正。就像老师目光扫向下面的学生,如果扫到谁,谁的坐姿就发生改变,那这个同学在被扫到被观测之前肯定是守规矩和不守规矩两个状态的叠加。看一眼,你就不是你了!你会自己干涉自己。
再比如,大家都有过情窦初开的时候,当你的意中人看你的时候,你会怎么样?她(他)看我了,我脸上干净吗?我今天好看吗?他(她)是不是也喜欢我。然后你会调整你之前的动作,大多数的调整不受你的控制,比如脸红。看一眼,你就不是你了!你会自己干涉自己。
俗话说的看一眼又不会怎么样,这话错了。
这种干涉,体现在审美之人身上,就是内模仿,我们控制不住的心理活动。
当我们面对审美之物时,我们的知觉会按照客体的性质进行模仿活动。这就是我们干涉我们自己。这种模仿显著特征就是,并不会从形体上明显地表现出来,更多的是体内和心理上的模仿,所以叫内模仿。
我们看演唱会,会不自觉跟着音乐的节奏,摇动身体。
我们在比如哥特式建筑这类挺拔向上的事物前,我们的身体会不自觉地挺立。
比如民歌演员在演唱的时候,他们的身体语言肯定是向上的伸展的。
比如京剧演员的动作等等,都是内模仿的体现。
我们平时所谓的演员的演技,就可以说是演员心理和身理对角色形象的内模仿,模仿的程度深浅,表现出来就是演技的好坏,如果完全只是肢体模仿,那就是表演浮夸,毫无演技,所以这类表演,产生不了美感。
身体的内模仿,就是美感产生的物质载体,内模仿的来源,就是客体的客观形象,身体的内模仿,是不受控制的筋肉反应。
内模仿,是人的知觉、身体、心理三位一体的运动。这种运动以我们身体的筋肉运动为主。从心理距离,直觉形象到知觉方式,主要说的都是美(美感)基于审美之物和审美之人,但是又不等同于审美之物和审美之人。内模仿明确了美感产生的物质载体,就是我们的内模仿的身体,同时明确了内模仿的来源,就是审美之物的客观形象。
内模仿所说的审美之人模仿审美之物,突出了审美之物的作用。这正好与前面知觉三方式所说的审美之人的突出作用形成一种辩证关系,知觉三方式强调了对审美之物的选择和改变,内模仿强调了对审美之物的遵从和模仿。
我们审美过程中身体的筋肉运动是由审美之物的性质决定的。宏伟的景色,必然产生强式的内模仿,比如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比如登万仞之崖,自然意远。
而柔性的景色,必然产生柔式的内模仿,比如数点飞来荷花雨,暮香分得小江天;比如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面对不同的景物,内模仿是完全不同的。你不可能看这一撮小花看出宏伟来,除非你是蚂蚁一只。
内模仿突出了审美之人与审美之物的动态联系。写气图貌,故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通过内模仿这种审美之人与物的动态联系,实现了我们的美感和事物的美的同一。
内模仿的身体运动,必然会产生相应的心理情感,这种情感产生以后,不会只是停留在我们心里,而是会被我们投射到审美之物身上,这样就使得审美之物被赋予了我们的情感。所以面对相同的事物,不同的我们会看出不同的情感,雨可以舒心,也可以忧伤,月亮可以是团圆,也可以是相思。
所谓身与事接而境生,境与身接而情生。
这种投射,就是下一章说的移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