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文旅的精彩生活
工作人员在“一码游贵州”全域智慧旅游平台后台查看游客信息。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摄
云上剧院、数字展览、智慧景区……近年来,大批数字文旅项目涌现。文旅产业与科技相遇,催生出许多新业态、新产品。专家表示,未来会有更多科技创新融入文化和旅游场景,让人们的生活更精彩。
足不出户享受文化盛宴
通过5G网络,在家中欣赏8K超高清电视实时传输的音乐会;戴上VR眼镜,在虚拟剧院里沉浸式观看精彩演出……广州大剧院与科技公司合作,借助5G、超高清视频等技术,共同打造“5G智慧剧院”,给线上观众带来沉浸式的良好体验和视觉盛宴。据悉,“5G智慧剧院”是广州大剧院在全国率先发起的新业务形态,成为传统舞台艺术积极拥抱科技并进行探索创新的范例。
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需要科技的融合与助力。国家图书馆推出5G全景VR《永乐大典》,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与古籍文献阅读服务结合,立体化展示书本中的文字及场景,让传统文化资源焕发新的生命力,也为更多古籍文献等传统文化的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提供参考。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能有效增强文化的传播力。基于AR、VR技术,中国国家博物馆精心打造《复兴之路》云端展览,利用虚拟展厅技术,再现历史情景,延伸观赏空间,拓展文物内涵。通过云端展览,观众可以查看展品的文字、图片、多媒体影像等。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 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
专家表示,应大力发展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走上“云端”、进入“指尖”。丰富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推动将相关文化资源纳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同时,加强公共文化机构和数字文化企业的对接合作,拓宽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和传播渠道。
科技助力打造旅游名片
文旅产业与科技的结合日益紧密,开辟出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一机游、一码游”等为代表的智慧旅游平台有效助力旅游产业转型发展。
杭州近年建设“城市大脑”工程,打造数字文旅新名片。据悉,文旅智慧系统是杭州“城市大脑”的核心板块。“跟着‘城市大脑’游杭州”“多游一小时”“10秒找空房”“20秒景区入园”“30秒酒店入住”等场景应用极大改善游客体验。
科技赋能,传统文旅产业加速迭代创新。例如,山西文旅数字体验馆以“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为主题,让游客通过VR、AR、体感交互等超现实体验研读华夏文明。该馆以数字技术创造独特视角,结合人工智能、混合现实、大数据、全息成像、动作捕捉等技术应用,将山西文化旅游资源精彩呈现。游客沉浸其中,壮美山河尽收眼底。
目前,5G技术已应用于旅游场馆的数字化平台建设、资源整合、服务应用等方面。在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观众可以通过5G+VR直播,身临其境欣赏海岛的日升月落等。据了解,该馆的5G创新项目包含5G+VR全景直播、5G+AR文物修复助手、5G+AI游记助手、5G+客流统计分析、5G+智慧安防等,安保、管理、服务领域的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主任李全民提出,应把握文旅发展新趋势,加快数字化转型。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有特色的产品,创新热门资源,盘活冷门资源,有效促进文旅全产业链条融合互通。如基于大数据的洞察预测、决策分析,能助力实现旅游管理服务的精准化。
“加强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互联网+旅游’,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业内人士建议,加快智慧旅游相关标准建设,推进预约、错峰、限量常态化,建设景区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培育云旅游、云直播,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鼓励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
鼓励开发数字文创产品
山西财经大学文化旅游学院副教授王慧娴说,数字时代改变了人们的旅游消费形态,旅游产品的呈现方式更加多元、创新,游客通过移动终端设备就能实现“吃住行游购娱”的线上一站式服务。
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数字化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借着政策的利好和互联网时代的东风,文创产品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代。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提出搭建展示推广和交易平台,鼓励搭建面向全社会的产品开发、营销推广、版权交易等平台。支持文化文物单位通过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旗舰店、进行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优秀文化创意产品营销。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科技应用水平,鼓励开发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加大文化创意内容和技术装备协同创新,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领域的应用。
为加快文创领域创新发展,业界也在积极行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联合央视动漫集团、京东科技、阿里拍卖、腾讯云等多个机构日前发布《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倡导共建良性的数字文创行业发展生态,助力中国文创行业发展。《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提出,为数字文创作品流转提供创新解决方案,让创作者的作品能更好触达市场,促进原创文化行业繁荣发展。据悉,这是国内首个面向数字文创领域的行业公约,包括赋能实体经济、弘扬民族文化、促进行业发展、坚持原创正版、保证价值支撑、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等内容。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相关人士表示,希望通过《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的发布和实施,邀请更多的机构与社会力量参与到数字文创行业的规范发展中来,共同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一片干净、公平、健康的发展环境。
业内人士指出,面对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大趋势,应充分运用新技术,创新中国文化传播和发展方式,充分展现中华历史之美、文化之美。要加大挖掘和培育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旅品牌,让各类文创产品更丰富多彩。李雪钦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